10月18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互换期限为1年,可根据需要申请展期;首期操作额度5000亿元。机构获得的国债、央行票据只能在银行间市场以回购方式进行融资,不得卖出。
对于通过SFISF获取的国债或央行票据,实施专项额度管理,涉及的相关交易不纳入银行间市场债券借贷规模等考核指标,放宽相关经营性指标。
质押品范围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公募REITs等,质押品折扣率根据风险特征分档设置,原则上不高于90%。
为啥重要?核心要点如下:
阵法一:参与互换便利换入国债、央行票据,通过银行间市场的融资行为,不占用银行间市场债券借贷规模,不计入债券交易正回购余额。
破阵:就好比一个老懒不能贷款兜里没现金,现在咔嚓出来一个政策:来!来!用这个方法能借到钱,还不算贷款!
阵法二:不纳入“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分子计算范围;不纳入“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分子计算范围。
破阵:通常借来的钱要做风险准备,比如银行里面有“准备金”、“拨备覆盖率”要求。互换便利虽然没有赤裸裸放开,但也扩大了口子。
阵法三:质押品包括AAA债券、股票ETF、股票及公募REITs。质押抵扣率原则上不超过90%。
破阵:就是你用100万的产品可以换90万高流通的其他产品。对比券商的融资业务,虽然使用的是3A债券等产品就不能,但这个90%有点高,而且是原则上不超过90%,特殊情况呢?哈哈。
阵法四:资金连环阵,回购方式进行融资,不得卖出。
破阵:不得卖出,可以融资?有点懵吗?没啥费解的。就是质押典当换来资金,约定按期赎回的回购。
100万ETF,质押后融90万;购入90万ETF质押后融81万;购入81万ETF质押后融72.9万…….
当然,现实操作中还有一些细节和弯弯,不过就是这个大概意思。这也是很多机构讲的所谓“放大资金”“撬动资金”,只是我讲的直白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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