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2024年前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7.4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电源投资完成额5959亿元,同比增长7.6%;电网投资完成额3982亿元,同比增长21.1%。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用事业板块2024年内实现涨幅12.5%,在31个一级行业中排名第14;电力板块实现涨幅13.1%,电网设备板块实现涨幅15.8%,分别在124个二级行业中排名第46和第38。
11 月 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总体看来,能源法强调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再次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并确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利好新能源发展和消纳,未来绿电绿证交易有望在在法律监管层面予以确认,实现绿电环境价值,利好绿电运营商价值重估。
资料来源:开源证券《电力系统转型持续推进,兼具周期红利成长属性》国元国际《能源法正式出台,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德讯证顾研究中心整理。德讯证顾整理时间:2024/11/12。
风险提示:电源投资不及预期、利用小时数下降风险、电网建设不及预期。
机会方向
■用电需求稳定,电力投资增长,市场涨幅居前
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用事业板块2024年内实现涨幅12.5%,在31个一级行业中排名第14;电力板块实现涨幅13.1%,电网设备板块实现涨幅15.8%,分别在124个二级行业中排名第46和第38。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实现GDP总额(不变价)90.06万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第一产业5.87亿元,同比增长3.4%;第二产业33.87亿元,同比增长5.4%;第三产业50.32亿元,同比增长4.7%。分季度看,2024年Q1-Q3 分 别 实 现 GDP 总 额28.31/30.00/31.75万亿元,分别实现同比增长5.3%/4.7%/4.6%。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GDP增长主要由第二和第三产业拉动。2024年Q1-Q3,第二产业GDP总额实现同比 增 长6.0%/5.6%/4.6% , 对单季度GDP 增 速 的 贡 献 度 分 别 为41.6%/45.8%/37.2% , 同 比 提 升14.9/14.0/2.0pct;第三产业GDP总额实 现 同 比 增 长5.0%/4.2%/4.8%, 对单 季 度 GDP 增 速 的 贡 献 度 分 别 为55.7%/49.2%/56.6%。
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贡献主要电力需求增量。2024年前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7.4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1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第二产业用电量4.7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用电量1.4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
分季度来看,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维持较高水平。三大产业用电量受到2023年高基数影响,单三季度第一、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同比增速回落至5%以下,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速维持在10%左右。单三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17.8%。
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贡献主要电力需求增量。2024年前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7.4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1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第二产业用电量4.75万亿千瓦时,同 比 增 长 6.5% ; 第 三 产 业 用 电 量1.4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
分季度来看,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维持较高水平。三大产业用电量受到2023年高基数影响,单三季度第一、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同比增速回落至5%以下,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速维持在10%左右。单三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17.8%。
2024年前三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下滑。从终端用能结构看,2024年前三季度第一产业用电量占比维持在1.4%;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64.0%,同比减少1.0pct;第三产业用电量占比18.8%,同比提升0.5pct;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15.8%,同比提升0.5pct。
2024年前三季度全行业用电量增速高于GDP增速,度电产值下降。整体上看,第三产业度电产值远高于第二产业和全社会度电产值。2024年前三季度,全社会度电产值12.12元,同比下降3.1%;具体来看,第一产业度电产值56.75元,同比下降2.5%;第二产业度电产值7.12元,同比下降1.1%;第三产业度电产值36.07元,同比下降5.9%。
从装机结构来看,近年来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提升。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我国并网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418.6GW、430.55GW、58.08GW、479.55GW、772.92GW,占比44.9%、13.6%、1.8%、15.2%、24.5%。
从发电结构来看,大部分用电需求仍由火电机组承担,但风光发电量占比逐渐提高。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总发电量7.06万亿千瓦时,其中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量分别为4.74、1.00、0.33、0.67、0.31万亿千瓦时,占比67.2%、14.2%、4.6%、9.5%、4.4%。
风光投资维持高位,火电投资增速反弹。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主要发电企业电力工程投资完成额5959亿元,同比增长7.2%;具体来看,火电完成投资870亿元,同比增长37.0%;水电完成投资625亿元,同比增长6.7%;核电完成投资803亿元,同比增长36.3%;风电完成投资1355亿元,同比下降2.0%;太阳能发电完成投资2305亿元,同比增长3.4%。
■能源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好新能源运营商价值重估
11 月 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条例节选如下:
第五条:国家完善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优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第三十四条: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目标,按年度检测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分解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第三十四条也强调: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总体看来,能源法强调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再次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并确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利好新能源发展和消纳,未来绿电绿证交易有望在在法律监管层面予以确认,实现绿电环境价值,利好绿电运营商价值重估。
研究承诺
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法合规渠道,通过合理判断得出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独立诚信、谨慎客观、勤勉尽职、公正公平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服务。
投资评级说明
评级标准
概念标的: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之间;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介于-5%~+5%之间;
回避: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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