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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摘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战略性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构建了完整的政策框架,形成了与时俱进、系统完善的顶层设计,是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行动指南。落实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将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刘志成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理论创新成果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丰富了市场建设的内容,构建了完善的政策框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下的一项创新成果。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了市场建设的理论创新。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历史脉络看,统一市场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党的十四大报告就提出“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此后,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提升市场的统一性一直是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明确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要求,丰富了市场体系的内涵,对市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这是结合我国市场特征,推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一项重要部署。《意见》在相关理论进展的基础上,深化了对统一市场作用和地位的理解,明确了统一大市场在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中的关键作用,是我国市场建设方面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丰富了市场建设的主要内容。《意见》结合市场形势与发展环境的变化,在多个方面进一步丰富了市场建设的重点内容。在市场基础性制度方面,2020年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了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三大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2021年出台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延续了这一框架。考虑到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意见》进一步提出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丰富了市场基础性制度的内容。在要素市场方面,2020年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就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五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作出部署,之后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把要素市场的范围拓展到资源环境市场。《意见》在此基础上,以提升市场的统一性为引领,围绕“五大要素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作出部署,进一步丰富了要素市场的内涵。相关提法回应了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顺应了当前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明确了市场建设的政策框架。《意见》作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了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作用,构建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意见》明确了“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同,稳妥推进”四方面工作原则,确保相关工作沿着正确路径前进。《意见》确立了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等五方面目标,为落实相关举措指明了方向。《意见》着力在统一的制度规则、统一的流通体系、统一的要素配置、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建章立制,着力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政策框架的确立,为全面、系统、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将确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落实重点任务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必须围绕《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要加快夯实统一的市场基础性制度。要聚焦产权保护的难点问题,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工作。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要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要从软硬两个方面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硬的基础设施联通方面,要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的电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软的制度规则联通方面,要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推动各领域市场公共信息互通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

要加快建设统一的资源要素市场和商品服务市场。要素市场方面,要提升各要素市场的统一性,实现要素高效协同配置。必须把握好各要素领域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的重点工作,包括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不断提升油气、电力、煤炭等市场规则的统一性、开放的公平性,提升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等市场的协同性。商品和服务市场方面,要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工作,持续健全商品质量体系、标准和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要从规则和执行两个方面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监管规则方面,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线上业务监管、工程建设监管等方面,结合不同领域市场特征和监管特点,完善监管规则。在监管执法方面,要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此外,还应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健全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要充分发挥公平竞争机制在促进市场统一性方面的保障作用,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着眼于打破小循环、促进大循环,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重点是在涉企优惠政策方面加强引导,确保合法合规,加强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切实制止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要针对各种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打破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清理各种形式的歧视性准入政策。要加强招标采购领域的各种歧视性做法,通过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确保政策的公平性,通过打破违法设置歧视性招标条件确保结果的公平性,为各类市场主体跨区域营商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须坚持科学方法论

未来一段时期,必须准确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深刻内涵,破除各种认识上的误区,树立正确导向,坚持全国一盘棋,科学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要坚持系统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统筹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一方面,要做好顶层设计,站在全局的角度系统谋划,坚决破除地区之间的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要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持续健全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体制机制。各地方必须摒弃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做法,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另一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发挥好各地区比较优势。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千差万别,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结合本地的基础条件,发挥优势,开展差异化竞争。在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前提下,优先推进区域合作,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步伐,通过区域协同带动整体改进,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要坚持立破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既要着眼于破除阻碍国内大循环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又要着眼于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场统一的规则体系。当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的痼疾仍未完全消除,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歧视性的市场准入限制、选择性的支持政策,在一些行业还存在条块分割、行业垄断的现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着力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同时,还应准确把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科学内涵,在制度上、政策上、思想观念上加强正面引导,加强市场领域的建章立制工作,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和执行的协同性,在此基础上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规则体系,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要坚持改革创新。改革是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的有效武器。当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的因素中,既有认识上的不足,也有体制上的障碍,必须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市场建设中的难题。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地方政府的职能,完善政绩评价考核体系。要落实好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战略部署,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改革逐步铲除市场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滋生的土壤。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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