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后,一月之内央行具体方案落地!
4月28日,央行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共21家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贷款本金60%提供资金支持。
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的目的,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人民银行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
“具体支持的科技企业分别按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标准认定,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数据平台、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渠道向金融机构推送。”该负责人称。
此外,科技创新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共21家金融机构。
从具体的实施方式上看,科技创新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季度发放,按照支持范围内且期限6个月及以上科技企业贷款本金的60%提供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支持。
自2022年4月1日起,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民银行提供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支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本月召开的2022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就曾介绍了科技创新再贷款设立进程。
彼时,孙国峰介绍,央行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该工具支持企业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向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在操作上,支持范围分别按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有标准认定。金融机构自主选择范围内的企业开展融资服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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